guanjian 发表于 2011-4-29 12:25:13

对关于吹走眼中的沙和长安野人禁言三日处分暂缓执行的公告

28日下午和29日上午,济溪会员吹走眼中的沙和长安野人相继因发表纯表情帖,违反论坛规则,被依法判处禁言三天。因目前版规需要进一步完善,现经济溪论坛管理员雨吻花申请并提供担保,决定对吹走眼中的沙和长安野人二人禁言三天的处分实施暂缓执行,特此公告。

济溪论坛总版主 guanjian

2011/4/29

honglake 发表于 2011-4-29 12:28:30

希望有个时间表,啥时候可以完善?

honglake 发表于 2011-4-29 12:28:41

不要又是一个无限期

寒ing 发表于 2011-4-29 12:29:14

怎么感觉他们像犯了罪一样!
    这里应该不是独裁统治!

老蒋 发表于 2011-4-29 12:29:56

暂缓执行?缓多久

honglake 发表于 2011-4-29 12:32:35

引用第3楼寒蟾于2011-04-29 12:29发表的:
        怎么感觉他们像犯了罪一样!
    这里应该不是独裁统治! images/back.gif

长安野人 发表于 2011-4-29 12:40:51

【申明】

第一,没有反明显错误影响到论坛的运营,支持某个人的做法也犯错了。
attachment/photo/Cyid_734/734_3f8c1304051943fda9c14cb3987aa.jpg

第二,不需要“被担保”,没有钱担保呀。

第三,不愿意背着嫌疑人的罪名。

长安野人 发表于 2011-4-29 12:42:57

举报举报……

honglake 严重灌水。

前面五层楼除了楼主的有四层楼都是honglake 盖的。并且第二楼和第三楼简单的话分两个回复发,然后引用别人的话有不说话。

版主们,该如何处理呢?

honglake 发表于 2011-4-29 12:44:17

这可是难题哈

li+ 发表于 2011-4-29 12:45:07

从来没有听过禁言之后有管理员担保就可以解除并“暂缓执行”的规矩,肯怕又是造出来的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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